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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電子材料(蘇州)有限公司1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主驗收公示
? ?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除按照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根據《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文件第十一條規定,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松下電子材料(蘇州)有限公司1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已于2018年4月25日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并取得驗收組驗收合格的意見,現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全本、驗收意見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予以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項目名稱:松下電子材料(蘇州)有限公司1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建設單位:
建設地點:蘇州工業園區星湖街218號生物納米園A4棟414室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 ? ? 本項目利用松下電子材料(蘇州)有限公司屋頂安裝太陽能并網發電系統,該光伏電站的裝機容量1MW,根據建筑物結構、整個系統的效率和美觀,同時考慮到風荷載和雪荷載等因素,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的技術方案,整個系統分為50個光伏方陣。每個方陣由80塊太陽能電池組件、1臺20KW逆變器等設備構成。太陽能電池陣列輸入光伏方陣匯流箱、并網逆變器和交流配電箱接入松下電子材料(蘇州)有限公司廠房樓內部400V低壓配電室。低壓配電網通過交流配電線路給廠內負荷供電。
本項目位于蘇州高新區淮海街1號,利用松下電子材料(蘇州)有限公司既有建筑屋頂面積10000平方米,建設光伏發電裝置。本項目開工日期為2015年3月,建成日期為2015年5月??偼顿Y1000萬元,環保投資5萬元。
根據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家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規定,建設單位應對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因此,蘇州歐姆尼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我公司對其建設項目進行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并編制驗收監測報告。我公司接受委托后,2018年4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現場踏勘,目前該單位建設項目已建設完成,在認真分析該項目主體工程以及環保設施、措施有關資料的基礎上,我公司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技術要求和國家、地方環保要求,編制了驗收監測方案,并于2018年4月25~26日在項目正常運營、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情況下,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在此基礎上編寫了本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本次驗收監測內容為“松下電子材料(蘇州)有限公司1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 ? (一)廢水? ? ?本項目不從事任何工業加工活動,不設置管理人員,用水只消耗于清洗太陽能電池板。太陽能電池板平均3個月清洗一次,根據環評分析,單次清洗用水量約為19.5噸,故年用水量78噸,排污量按80%計算,清洗廢水排放量約為62.4噸。清洗廢水經管道收集至清洗廢水桶,然后由人工倒入市政污水管網,排入蘇州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 ?(二)廢氣? ? 根據環評分析,本項目為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太陽能電池將光能轉換為電能,本項目無廢氣產生。
? ?(三)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產生設備為逆變器。逆變器為懸掛式,設置于樓頂室外,通過減振措施及距離衰減,減小噪聲對外界環境的影響。
? ?(四)固液體廢物
? ?(五)光污染
三、驗收結論及意見
? ? ?綜上所述,擴建項目的建設滿足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項目選址合理。項目建成所有污染物達標排放后,周圍環境質量基本能夠維持現狀。經落實本環評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因此,本項目從環保的角度看,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1、本項目為建設1MW 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如果該公司擴大建設規模,應由建設單位按環境保護法規的要求另行申報。
2、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提出,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將意見反饋,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也可直接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 ? ? ?公示期: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26日
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蘇州歐姆尼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宗小姐
聯系地址:蘇州高新區洋莊路2號
聯系電話:?13402567448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