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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自主驗收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除按照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根據《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環評[2017]4號)文件第十一條規定,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崩祖谒剐虏牧?昆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已于2018年5月18日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并取得驗收組驗收合格的意見,現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全本、驗收意見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予以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 ? ? 項目名稱: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
? ? ??建設單位: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 ? ?建設地點: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639 號2 號房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第一階段)
建設地點: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639 號2 號房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新建項目年產改性尼龍(66)1100 噸,改性POM(聚甲醛樹脂)300噸、改性PPA(聚鄰苯二酰胺)100 噸、改性PBT(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100 噸、改性PC(聚碳酸酯)100 噸、其它改性塑料50 噸、母粒50 噸。一階段實際建設生產能力及驗收規模為年產改性尼龍650 噸,改性POM25 噸、改性PPA25 噸、改性PBT25 噸、改性PC25 噸、其它改性塑料25 噸、母粒25 噸。新建項目目前共有員工15 人,采用1 班制生產,每班8 小時,全年生產300
天共計2400 小時。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5 年8 月,南京博環環保有限公司編制完成《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5 年10 月獲得昆山市環境保護局審批意見(昆環建[2015]2176 號)項目于2015 年11 月開工建設,2017 年3 月完成第一階段建設并投入試生產;2018 年5 月,蘇州國環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項目第一階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2018)蘇國環驗(昆山委)字第(002)號]。經了解,項目自開工建設至試生產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新建項目投資概算為400 萬歐元(其中環保投資概算為10 萬歐元),實際第一階段投資為280 萬歐元,其中環保投資7 萬歐元,占總投資額2.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第一階段(以下簡稱本項目),包括新建2 條擠出機生產線以及混料器、干燥器、注塑機各1 臺,每條生產線包括喂料器、水槽、風刀、切粒機、振動篩各一臺。一階段生產能力為年產改性尼龍650 噸,改性POM25 噸、改性PPA25 噸、改性PBT25 噸、改性PC25 噸、其它改性塑料25 噸、母粒25 噸。
本項目新建兩套濾桶式除塵器(替換環評中脈沖布袋除塵器)、一套活性炭吸附裝置,濾桶式除塵器及活性炭吸附裝置排放廢氣分別經1 根15 米高排氣筒排放,設置10m2 一般固廢暫存場所、10m2 危險廢物暫存場所。
二、工程變動情況
對照原環評中的建設內容,項目實際建設中,將混料裝置改為密閉容器,減少了顆粒物的逸散,同時將脈沖布袋除塵器變更為濾筒式除塵器;項目配套建設的注塑機產生的少量有機廢氣由無組織排放改為由集氣罩收集后通過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排放。對照《關于加強建設項目重大變動環評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15]256 號)的相關規定,該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廢水主要為冷卻塔排放水、生活污水以及洗浴廢水。生活污水、洗浴廢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至張浦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已提供排水許可證),尾水終排入吳淞江。冷卻塔排水作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網。廢水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氮、總磷、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等。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有組織廢氣主要為混料工序產生的塑料粉塵、擠出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及注塑機產生的少量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粉塵廢氣經集塵罩收集后由兩套濾桶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 根15 米高排氣筒排放;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 根15 米高排氣筒排放。
項目在混料、擠出工序及注塑機未收集到的廢氣經由車間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空壓機、混料器、冷卻塔等機械設備的運行噪聲,通過選擇低噪聲設備、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減少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包括清洗設備產生的廢抹布、生產過程產生的廢塑料粒子、濾桶式除塵器產生的廢濾桶及過濾粉塵,外賣給昆山鑫惠弘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收集處理。本項目危險廢物為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委托鹽城普魯泰克炭素有限公司處置。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
本項目已按照雨污分流原則建設廠區排水系統。
本項目設置廠界外100 米的衛生防護距離,在上述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敏
感目標。
四、驗收結論
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相關規定與要求,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第一階段)在建設過程中執行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驗收資料基本齊全,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實到位,驗收監測數據表明廢氣、噪聲能夠達標排放,固體廢物能夠規范處置,符合環評報告及審批意見的要求。本次“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第一階段)”竣工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
五、后續管理要求
(一)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有關要求,項目方應當盡快
編制并公示驗收報告,同時將驗收材料報送環保主管部門,并登錄全國建設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建設項目驗收相關信息。
(二) 建設單位應當將驗收報告以及其他檔案資料存檔備查。
(三)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要求規范設
置排污口,設置標志牌。進一步規范固廢暫存場所設置。
(四) 建設單位應繼續完善本單位環保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落實長效管理,定期
維護環保設施,確保符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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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提出,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將意見反饋,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也可直接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 ? ? ?公示期: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20日
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聯系人:郭郡
聯系地址:昆山市張浦鎮益德路639 號2 號房
聯系電話:18550558090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